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

結構主義(Structuralism)

在二十世紀,科學的發達帶動哲學的思潮,人們開始思考文明發展的意義與個人的價值,在二次大戰後匯集成了存在主義(Existentialism)的思潮。到了50年代後期,社會上的諸多巨變讓知識份子對存在主義感到失望,轉而尋找新的典範。1962年,李維史陀(Levi-Strauss)出版了野性的思維(LA PENSEE SAUVAGE)一書,也為結構主義開啟序幕。李維史陀致力宣導結構主義,也在各領域受到回響,結構主義便迅速的取代了存在主義,成為當時談論的重點。60年代末期,結構主義所強調的歧異性與多元化,讓其立場不明而缺乏認同,甚至被歸類為後現在主義的範疇,結構主義也就在一片質疑中,失去風采。

李維史陀認為語言可以表示人的文化與行為,而語言的來自大腦思考的結構,所以他認為結構主義應以人類的文化活動我基準。簡單來說,結構主義是以人的行為基礎,探討其文化活動下所產生的某種結構意義,企圖找尋永恆不變的原則。



結構主義的宗旨是,希望知識如同一個結構可本身自足,不須其他任何因素便可理解的一個結構。結構主義追求的是永恆不變的原則,而李維史陀認為二元對立便是他所追求,人類思考的不變原則。其特徵有三點:
1.整體性:數個個體構成一個結構,而所有個體都遵循某些原則運作,這個運作原則便是這個結構體系的特色。而其構成是有機的聯繫,而不是獨立運作的個體。
2.替換性:設計系統中的個體,都具有遵循某原則替換的可能性,在以不影響個體連結的關係性下,做出最大限度的轉換,以追求結構體的最佳構成。
3.調整性:個體在原則下替換的過程中,個體與個體之間存在一個牽制的條件,其作用在於調整替換時,結構體仍以整體的存在。

而結構主義在凝聚個體與群體的力量,主要有三點:
1.變與常:西方思維慣用因果律而常忽略「的重要性。以人性的為基礎,創造不變的架構,並容許增減與替換的」。
2.中介觀:以中介的腳色調和兩端的衝突,並讓彼此得以交替、相互作用,建立原始的雙生關係。
3.場所感:重現人性對空間的經驗,讓人們在空間中能有所感動,並在其中做出互動與交流。
結構主義建築特點在於中性的空間單元與有機的組織系統。意義在於恢復人性群體與個體間的平衡點,並以中性空間的彈性,去挑戰機能主義與國際式樣的制式化。追求人性、親切的尺度與形式便是結構主義主張的一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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